漳州房地产管理局工作职能
(一)贯彻实施国家和省、市有关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发展战略,指导管理行业行政执法、执法监督和进行行业管理。
(二)指导和管理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。组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,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工作。
(三)指导城市住宅制度改革,负责和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和管理。
(四)管理全市房地产交易、测绘工作,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。
(五)负责市区、开发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;指导全市各县(市)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工作。
(六)指导和管理城市房屋安全鉴定,指导城市房屋白蚁防治,组织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宅建设。
(七)指导全市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和房屋置换业务;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、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。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,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。
(八)管理和监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;负责市区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调解与裁决。
(九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我们
单位名称:漳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
联系地址:漳州市延安北路东盛大厦三楼
邮 编:363000
联系电话:0596-2036950
传 真:0596-2049124